科目五 · 北京市旅游条例
北京考区 · 综合能力"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"专项(2017年施行 · 七章84条)
📌 依据官方大纲:本页内容对应《202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北京市现场考试大纲》(北京市文旅局2026-07-31发布)。面试综合能力考查四块:①城市概况 ②15景点知识问答 ③传统文化与民俗 ④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+2026年时事政治。具体以北京市文旅局官网(wglj.beijing.gov.cn)最新发布为准。
2017.8.1施行七章84条非法一日游民宿公共服务
1条例基本信息
📅 通过与施行
- 2017年5月26日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
- 2017年8月1日 起施行
- 原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》同时废止
📑 结构
- 共 七章八十四条
- 总则 / 旅游规划和促进 / 旅游公共服务 / 旅游经营 / 旅游监督管理 / 法律责任 / 附则
🎯 立法三重点
- ① 治理非法一日游
- ② 提升旅游文化内涵
- ③ 完善民宿经营管理
2非法"一日游"治理(核心考点)
🚌 "一日游"定义
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,提供除住宿以外的交通、餐饮、游览、导游等旅游服务,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团队旅游形式。
| 六类禁止行为(第53条) | 内容 |
| ① 无证经营 | 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、旅游客运许可、导游证,从事一日游(即黑车、黑社、黑导) |
| ② 非法广告 | 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、悬挂、涂写、张贴一日游产品广告 |
| ③ 虚假揽客 | 冒用旅行社/集散中心/公交企业名义,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非法揽客 |
| ④ 不合理低价 | 以不合理低价揽客,并索要合同外费用,诱骗、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/另行付费项目 |
| ⑤ 甩团甩客 | 擅自变更行程或中止服务,甩团、甩客 |
| ⑥ 追逐拦截 | 在景区及周边追逐、拦截旅游者,索要物品、推销商品或服务 |
⚖️ 法律责任(第53条)
由旅游、工商、交通、城管等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 1万—10万元罚款;违法所得 10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1—5倍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2000元—2万元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民宿管理
🏡 民宿定义
城乡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宅,结合本地人文环境、自然景观、生态资源及生产生活方式,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。
- 开展民宿经营应当办理工商登记,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民宿管理规定
- 市、区政府鼓励乡村民宿发展;分别制定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具体管理规定(不晚于2018年8月1日实施)
- 民宿经营者应保护旅游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,明码实价、公平交易
4旅游公共服务(北京首创专章)
《条例》设"旅游公共服务"专章,体现首都旅游业发展特色,从信息咨询、安全保障、交通便捷、惠民便民等方面明确职责。
- 旅游信息咨询、旅游安全保障、交通便捷、惠民便民服务体系
- 鼓励和支持旅游志愿服务与文明旅游宣传
5导游 / 旅行社相关考点
✅ 面试高频条款
-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诱骗旅游者、获取不正当利益
- 导游不得诱导、欺骗、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项目
- 景区应公布最大承载量;达到最大承载量须公告并疏导、分流
- 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
- 网络旅游经营平台应审核经营者资质
- 推进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
应试提示:本条例为北京地方性法规,与《旅游法》衔接(上位法已明确的不再重复)。面试常考关键词:非法一日游、民宿、不合理低价、最大承载量、旅游公共服务。